大楚网友:听说十一开始实行湖北省新交通法,以后交通罚单的滞纳金不能超过本金。请问是这样的吗?另外,2006年的一张未处理罚单,是否也适用这项新规呢?
武汉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姚信民:确有此事。而且,以前未缴的罚单也都适用滞纳金不能超过本金的新规定。这位网友所提到的“湖北省新交通法”,全名为《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今年7月25日由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今年10月1日起已施行。其中第七十六条中有“当事人到期未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百分之三加处的罚款,累计不得超过罚款本金的一倍”的规定。也就是说,一笔200元的罚款,即使延迟两年后再交,滞纳金也不会超过200元,即车主最多也只需缴纳“封顶”的罚单共400元。
资料显示:在新规出台之前,同样的情形,车主可能面临高达数千元的滞纳金。(张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