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预订了55桌婚宴,如今前去确定菜单时,酒店却称,因菜价上涨,每桌酒席要涨价140元。昨日,因多次协调未果,准新郎罗威向工商部门投诉。
去年12月31日,罗威和未婚妻在武昌彭刘杨路的谢先生餐厅,预订今年5月18日中午的婚宴,当时的值班经理卢俏春拿出几
份菜单,他选中了528元(不含酒水饮料)的菜单。担心以后菜价会上涨,他要求卢在有“谢先生餐厅”字样的便笺纸上将菜谱抄了一遍,写下“优惠价528元/桌”字样。双方随后签订《宴席协议》,罗付了3000元订金。
4月底,罗威来到酒店,陈经理却称原来的是非正式点菜单,并拿出新的菜单。然而新旧菜单的菜价差别很大,若按新菜价,每桌为668元,一共55桌,就要多花7700元。
昨日下午,谢先生餐厅值班经理董女士称,罗威手中的菜单确实是原来值班经理卢俏春手写的。“但正式的点菜单上,应该有顾客和酒店方双方签字。如今什么都在涨价,如果按照原来的价格,酒店岂不是亏大了。”
罗威遂向工商部门投诉,黄鹤楼工商所表示将立即调查此事。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认为,如果这份点菜单和协议确实是值班经理交给顾客的,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该合同就视同有效合同,就应该履行这个菜单上的价格。如果《宴席协议》规定了菜单上要双方签字,罗威手中的菜单才能视为无效菜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