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崇顺(武汉市社会科学院首席研究员)
为了规范电视节目,国家广电总局近来出台一系列整治措施,包括对一些低俗化电视节目的播出予以限制。例如,从10月1日起,省级、副省级电视台频道所有群众参与的选拨类活动不得在黄金时候播出。这些举措深得公众认同,其良好的成效或许可期。
然而,真正遏止电视节目低俗化倾向,并非一纸禁令所能奏效。因为问题不仅仅出于电视节目本身,更重要的在于低俗化节目得以生长的文化土壤和社会心理环境。
选秀节目本是舶来品,却应了“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规律。国外的同类节目坚持自己的原则,“注重品牌,注重明显的内在价值”。而国内的一些选秀节目一味追求收视率、追求经济利益,越来越偏离主办和制作方的初衷,越来越走向媚俗、低俗和恶俗。说“收视率是万恶之源”也许太过绝对,但“叫座不叫好”确实是这类节目的通病。
媚俗、低俗、恶俗与随俗,一字之差,迥然有别。随俗也就是从众,从众心理,人皆有之,这正是俗文化较之雅文化易于风行的社会心理原因。下里巴人和者众,阳春白雪和者寡,“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和者则寡之又寡。一切文化产品,都有其生长的社会土壤,都存在创作者、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互动。易中天在回应对他的学术讲座的质疑时反驳道:大众为什么要听你讲历史?为什么要听你讲一两千年前的一些古人?如果不与现实生活、与当今社会中的人和事联系起来听众怎么会对你的讲述发生兴趣?易中天试图说明的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者、传播者如果不能激发受众的兴趣、满足受众现实的需求,受众就会将你的产品推之门外、置于不顾。选秀类节目之所以火爆,之所以有一定吸引力,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类节目满足了参与、休闲、娱乐的需要,这类节目的制作者、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关系非常密切。
在信息时代,多种文化信息扑面而来,人们甚至无暇更多地顾及这些信息,遑论甄别与选择。何况,人们面对还不仅仅是各种文化信息,还有与自身生计关系更为密切的信息。又何况,甄别和选择也是有条件、需要相应的能力的。参与文化活动的,往往也只是出于休闲和娱乐的动因,快餐文化大多成为首选。适应这种需要,戏说类影视作品于是风行,各种选秀类活动和节目于是火爆。同样的原因,深阅读渐行渐远,借助于音像制品、电讯网络进行浏览式的浅阅读逐渐成为许多人接受文化信息的主要方式。
无疑,习惯于浅阅读,热衷于快餐文化,归根到底与受众的文化素养、审美趣味以及价值取向、认知结构密切相关。有什么样的受众,有什么样的文化心理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文化需求,就会有什么样的文化产品。随俗与媚俗、低俗、恶俗虽然有别,但这种差别有时候仅是一步之遥。从媚俗开始,必然走向低俗和恶俗。极力适合受众品味,受众需求不加引导地一概予以满足,一些过度煽情、眼泪纷飞甚至是搞笑经典、亵渎崇高的恶俗化节目大行其道也就不足为怪了。所以,不能用票房价值或收视率作为文化产品优劣的唯一尺度,一定要防止市场规律与文化传播规律的背反。
受众可以影响文化生产和文化传播,反过来,文化生产与文化传播又可以影响和培养受众。以大众化的却又具有内在文化价值的作品,去培养更多具有文化自觉和文化品位的受众,提升国民对于文化的认识、感知和理解能力,这也许是遏止文化传播中低俗化、恶俗化倾向的根本之策。


